[南昌]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除草剂重新招标(南铁物招〔2018〕51C号)

日期:2018-07-03
浏览:
0
核心提示: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除草剂重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8〕51C号)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
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除草剂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物招〔2018〕51C号)
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除草剂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除草剂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4个包件,明细如下:
normalTable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08>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
01 |
加强型除草剂 |
粉状,草甘膦含量≥30%,三氯吡氧酸含量≥6%,75%甲嘧磺隆含量≥13% |
kg |
28495 |
221.6911万元 |
|
02 |
安全型除草剂 |
粉状,草甘膦含量≥30%,三氯吡氧酸含量≥6%,75%环嗪酮含量≥20% |
kg |
28495 |
319.144万元 |
|
03 |
草甘、三氯吡 |
粉状,草甘膦和三氯吡氧酸含量≥70% |
kg |
28495 |
172.73669万元 |
|
04 |
水剂型除草剂 |
液体,咪唑烟酸含量≥25%,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kg |
28495 |
126.318335万元 |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产制造商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文件,外文资料应同时提供外文和中文翻译版。
4.2列入、行业、铁路总公司实行行政许可、产品认证、技术审查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许可、认证或技术审查等资料复印件。
4.2.1投标人需获得农药经营许可,投标人须有农药经营备案证或经营许可证,所供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农药“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投标时需提供农药经营备案证或经营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投标人不存在近两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铁路总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情况。
4.4其他要求:
4.4.1投标人具体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若法人委托代理,则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4.4.2提供《供货及廉政承诺书》。
4.4.3针对采购人的要求逐条响应,如有提供其它优惠条件的,应单独列出。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获取招标文件。
5.1.2 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 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791912017600018;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4777),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http://
附件下载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