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德县上刘屯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德县上刘屯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项目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8]1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贵德县河西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德县上刘屯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正信伟业公招(工程)2018-049
建设地点:贵德县河西镇上刘屯村西久公路北侧
建设规模:建设总面积为798.08㎡
计划工期:24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证齐全,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投标人还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3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介绍信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朝阳东路11号院内3楼招标部)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8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图纸另外收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德县河西镇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60337
邮 箱:597936087@qq.com
地 址:贵德县河西镇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11766
邮 箱:zxwyzbqh@163.com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东路11号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