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虚拟大学城委托检测、见证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虚拟大学城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6]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工程委托检测、见证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虚拟大学城建设项目位于衡阳市高新区,项目总占地80亩,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5栋,由1#、2#、3#、4#A楼、4#B楼组成,地上分别为33层、6层、25层、22层、5层,地下均为2层;结构类型1#、3#、4#A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4#B楼、地下室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人工挖孔桩+独立基础,部分基础下土层为淤泥质土,抗震设防烈度为6级,工程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总投资约70000万元,其中建安35000万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对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虚拟大学城的委托检测、见证检测进行招标。(具体检测内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3标段划分: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委托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主体检测、桩基检测、门窗检测等;
第二标段:见证检测;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主体检测、桩基检测、门窗检测等;
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主;
2.4投标申请人可以向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二个标段均排序第一,则自动放弃第二标段的中标资格,由第二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
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符合湘建建(2014)5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批准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和门窗节能、工程监测(房屋沉降观测)、道路工程、土工的相关检测项目、参数、指标的能力与资质资格】;
3.3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其中检测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
3.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
(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的社保证明。
(6)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整套资料提交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黑白、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准备2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903)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地点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5.1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系人:伍先生
电 话:0734-8799548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栋1单位903室
联系人:王磊、李呈祥
电 话:15675476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