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哇洪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8-07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水利厅以青水建【2018】1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共和县哇洪水库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共和县切吉乡哇洪沟;
2.2 建设规模:新建水库总库容1237万立方米,水库为Ⅲ中型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泄洪洞(兼导流洞)、放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49米。大坝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水库年供水量2644.7万立方米;
2.3 监理周期: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日为止;
2.4 招标范围:共和县哇洪水库工程大坝、溢洪道、导流洞等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以及工程所属专项措施等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3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违纪违法方面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
3.4 无近两年内省、州、县水利部门通报不良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7月7日、8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1日,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5日10:30,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www.qhcxz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共和县哇洪水库工程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购买文件联系人:麻长鑫
业务联系人:李美娜、蔡成斌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2018年 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