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翻译及信息支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ZBDL-201893
2.2项目名称: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翻译及信息支持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为满足核电对外业务发展需求,特将专业笔译、口译及信息支持工作(调研、报告)进行专业外委,期限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19日。
2.4招标范围:
(1)负责完成核电委托的笔译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多语种信函、汇报稿件、发言稿、各类合同、技术资料、重要科技文献、企业文化与宣传、核电科普宣传材料(包括画册、展板等)、核电教材编辑、企业书刊出版等工作,语言形式包括中文与英文、法文、日文、俄文、德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等的互译;
(2)负责完成核电委托的外事口译服务,包括为委托方的商务谈判、技术交流、重要会议、会展等外事活动提供英语、法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语言的口译服务;
(3)负责完成核电委托的信息支持服务(调研、报告),即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任务书,按时按规完成相应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2.5项目地点:北京及各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计划服务期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1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翻译及信息支持服务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7月4日16:00—2018年7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座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7月30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2)必须通过军工保密资格认证,获得二级以上(含二级)保密资格。
(3)人员资格要求:
委托的笔译和口译任务,受托方配备人员必须满足下述要求:
1)外语专业学士以上学历
2)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相应语种二级以上)
3)具有3年以上工程技术或能源领域从业经历。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10-88023404-806
电子邮件: gaokun@cnpe.cc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