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80703_110344750 |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 招标代理:- | 招标人: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新疆新华公司 |
| 资金来源: 其它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为木扎提河干流上游段水电规划中的第三个梯级电站,站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拜城县境内,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总装机容量160MW,装设2台单机容量10MW和2台单机容量7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年平均发电量5.424亿kW•h。
2.2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拜城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调试、包装、运输、交货和现场开箱验收。对现场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并参加设计联络会、参加协调会,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并提供培训服务。
2.4 交货期: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供货。
2.5 交货地点:新疆木扎提河三级水电站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不包括卸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质量控制、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具有3年内承担过5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电站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或变电站出线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并提供合同。
3.3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3年的财务报表;
3.4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或同等级的质量体系认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报名方式:以下两种网络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1)请登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http://gys.cnecc.com)进行在线报名(首次投标的单位须先完成供方注册),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供方注册注意事项:① 合作单位选择“新华发电”;②资质证件中作废日期为长期的,统一填至2020年12月31日。
(2)请登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填写投标报名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下述资料扫描件一套: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
提示:报名完成后,请及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结果。
4.2 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5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19日17:00时止。
(2)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只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或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依据代理机构提供的密码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前往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RMB¥1000.00),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单位名称、立项号120106。请勿使用在华夏银行柜台现金转账方式汇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河机电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万润大厦)
联 系 人:刘瑞华
电 话:180969918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陆思远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1、13552962928
传 真:010-53105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