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息中心“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网查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外埠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
现更正为:“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中级(含)以上职称;
3、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告知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息中心“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网查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原“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6月22日,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年06月28日”现更正为“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7月5日,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年7月11日”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上午9:00,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3日上午9:00”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上午9:00,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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