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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18年胜利油田新疆新春采油厂隔热(热采)托架公开招标隔热托架/热采托架招标

   日期:2018-07-05     浏览:0    
核心提示: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胜利油田新疆新春采油厂隔热(热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委托,对2018年胜利油田新疆新春采油厂隔热(热采)托架公开招标采购方案(18905004)所需隔热托架/热采托架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胜利油田。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720-5409-8254-B1

    2.项目内容:2018年胜利油田新疆新春采油厂隔热(热采)托架公开招标采购方案(18905004)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隔热托架\GR-150×80/300-15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2
隔热托架\GR-80×60/300-12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3
热采托架\Φ89×34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4
隔热托架\GR-125×70/300-15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5
隔热托架\GR-100×60/300-13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6
热采托架\Φ175×21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7
热采托架\Φ89×21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8
热采托架\Φ125×19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9
热采托架\Φ150×21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10
热采托架\Φ100×170 Q235+复合树脂
1.00
包1-隔热托架/热采托架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6月30日、新疆新春采油厂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提供本次框架物资任一品种近三年内具备专业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一份与一年内产品自检报告一份。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2.附新疆工区或类似工矿条件下石油石化行业处级(含)以上用户使用说明,并附带近2年内合同与相应增值税发票一份。 3.投标商需提供新春采油厂各个管理区物流运输详细方案,要求含到各个区具体运输途径,方式,装卸,存储与物流保障等明确内容。日常生产建设中出现各类涉及该产品的各项情况问题,要求供应商响应时间1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新春采油厂管理区位置说明见附件。 4.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 5.营业执照必须机械类产品的生产。 6.因工区地域偏远,需求、消耗分散,投标商在招标文件里承诺中标后一月内,在新疆乌鲁木齐附近建立寄售库与物流服务人员,按照需求计划要求,能在48小时内,物资到新春克拉玛依、管理区与用户指定当地地点。 7.投标人提供完成审计的最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资产负债率以财务审计报告中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数值计算为准)。 8.现场招标结束后一月内,相关单位按照现场考察相关制度进行现场考察,出具考察报告,反馈招标中心。考察结果合格,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中标供应商到供应处办理相关资质、框架等手续;考察结果不合格,中标供应商依据招标结果依次 9.投标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且有效;范围覆盖机械类产品生产。 10.投标商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物供发〔2017〕27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5日8:00时至2018年7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利招标中心(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白云饭店斜对面、胜利物流西侧)。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08:3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2日08:30时。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胜利招标中心(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白云饭店斜对面、胜利物流西侧)。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8月02日08:30时前与张丹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绍辉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一)报名提示:本标为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注册申请购买,以免因邮寄时间而耽误投标(咨询电话400-8198786)。 (二)费用支付提示:1)标书费必须在线以公司或个人账号在线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且要求在线支付。不得直接汇款至招标中心账户;每标(包)必须分开支付,不允许合并支付。提醒:注意汇款账号,每名投标商的每个标均不一样,请按照网站上提示的账号,支付投标商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只需提供汇款时的回执复印件,可装订在纸质版商务标书中或单独封装提供;原件自行留底,以便备查交款情况;网上支付的,提供付款成功后界面截屏并加盖公司或财务印章即可。4)在线购买标书操作及支付有问题的,请咨询400-8198786; (三)标书制作提示:1)招标文件需由网站提供的专用软件打开,编制投标文件前请确认全部附件均已下载,并已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技术文件等。2)请注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每项均为否决项(资格后审项目内容包括本公告第5-10条以及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技术标书中逐条响应资格后审项目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3)对应标书制作软件中的每个具体栏目建议分别制作成一个文件后上传,同一位置多次上传只保留最后上传的版本。4)需要签字的,请线下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电子签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签字。投标函和投标一览表因无法上传文件不要求签字,加盖电子签章即可。5)报价物资以下载的附件1 EXCEL清单为准(若有)。要求上传EXCEL报价表的,按原表填写报价上传,加密版报价与EXCEL报价必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加密版为准。要求以U盘形式提供EXCEL报价表的,EXCEL报价表不允许改动已有内容和格式,只允许在后部填写价格及备注,如有改动影响到计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提交时与商务标电子版放一起,以“单位+招标编号”命名。6)纸质版标书为上传的加密版电子标书的打印版,两者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以上传的加密版电子标书为准。7)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最晚请在开标时间前至少5天发邮件提交疑问,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对疑问进行解答。因开标期间不便接听电话,请发送电子邮件(注明招标编号等投标信息)咨询问题。标书制作软件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8)潜在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须发盖章版声明函至wzzhangdan@sinopec.com。 (四)标书递交:1)请在开标前(最好提前1天)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版标书,以避免上传出现问题无法解决。2)投标现场同时递交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电子版(不加密版),存入U盘,文件名称格式为:XX公司+技术(或商务)标书,U盘可与投标保证金支付凭据复印件密封在一起。(此条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公告为准)。投标文件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标书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未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未递交纸质版标书的,均视同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3)标书上传后,可自行模拟解密,以免开标时解密不成功,导致被否决。如模拟有问题,可咨询电话400-8198786。开标时未解密成功,且未递交未加密版电子标书的,则视为放弃投标。4)开标时原则上要求远程(在自己公司或自带电脑)解密。开标现场电脑有限,可能不利于及时解密。无特殊情况解密时间为宣布开标后半小时内(以现场为准)。5)重要的温馨提醒: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在投标前的1至2天及时登录查看是否有澄清、变更公告发布。因未及时查看公告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建议投标时自带一套电子版或纸质版技术标书,以便澄清答疑使用。 (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招标文件中其他部分与此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张丹
电 话:
0546-6070732(因工作忙,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咨询)
电 子 邮 件:
wzzhangda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陈绍辉
电 话:
0546-7662872
电 子 邮 件: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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