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海域地球物理勘探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QT018JFR129C11506BD / ZBDL-2018253
2.2项目名称: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海域地球物理勘探项目
2.3项目概况:龙安项目厂址周边海域开展过两次地球物理勘探工作,调查方法有海洋磁法、海域多道浅层地震勘探法、单道浅地层剖面方法等。根据现行的有关规范、导则及规定,为保证厂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深度能够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要求,需对厂址毗邻海域进行地球物理勘探。本次应在搜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厂址海域开展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地球物理勘探工作。
2.4招标范围:通过本次地球物理勘探,查明厂址区域范围内海域断裂分布情况,为厂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评价和区域发震构造评价提供基础资料,为厂址地震安全性评价提供依据。以技术任务书中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准。
2.5项目地点: 龙安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 (1)2018年9月15日前,提交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
(2)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外业验收专家评审会;
(3)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最终报告专家评审会并提交修编后的最终成果报告《龙安项目厂址海域地球物理勘探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如二者标准不一致,按标准高者执行。
2.8最高投标限价:无。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海域地球物理勘探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7月6日9:00—2018年7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8月9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地球物理勘查甲级或海洋地质调查甲级)资质。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具有海域地球物理勘探类似项目业绩。
(7)其他要求:无。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 人:张建赜
电 话:010-88023034-809
电子邮件:zhangjz@cnpe.cc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