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告变更内容如下:
1.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变更为:2018-07-11 17:00:00(北京时间)
2.截标时间变更为:2018-07-26 09:00:00(北京时间)
3.原公告内容中投标人资格条件“2.3所提供的核级树脂品牌和型号近5年内需在中广核核电站使用过且无不满足使用要求的负面评价,提供合同、用户使用证明(无负面评价)等证明文件”变更为:“2.3四种树脂须满足技术规范中技术参数要求,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来证明;所招标树脂用于处理核电站一回路水质,须提供最近三年连续用于核电站一回路业绩的证明材料”。
其它无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