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HN-1807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县敦颐学校整体搬迁项目和敦颐路等两条道路EPC项目已由道发改投[2018]42号文批准建设,并经道发改许准字[2018]71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地收入等相关资金。招标人为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道县敦颐学校整体搬迁项目和敦颐路等两条道路EPC项目
2.2建设地点:道县园丁路以南,三角街以北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用地约184亩(具体以县住建局出具的红线图为准),总建筑面积约78997平方米,(1)敦颐学校包括:①教学楼15860平方米;②综合楼(含艺术楼)9682平方米;③科技楼6600平方米;④学生宿舍15219平方米;⑤食堂7712平方米;⑥图书馆(报告厅)7200平方米;⑦体育馆6615平方米;⑧教师周转房4702平方米;⑨地下车库5407平方米;⑩配套设施及土石方(具体设计内容以审批设计图为准),规模为60个班,3000个学位。工程造价估算约20648万元。(2)敦颐路等两条道路包括:①敦颐路(道州南路-鹭鸶塘路)长约1100米,宽36米;②鹭鸶塘路(园丁路-兴隆路)长约860米,宽26米。工程造价估算约5000万元。本项目根据道县及项目指挥部要求依次实施,具体实施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对个别项目进行调减或暂缓实施。
2.4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30天(含勘测)。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学校建筑初步设计优化及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勘测按设计进度要求同步完成,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项目的建设要求。(2)施工工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图审机构的审查。采购:符合、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执行
2.7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设计:(1)勘测部分包含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等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工作,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2)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
2、采购: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10工程总投资及结算:总投资估算约25648万元、招标控制价R上限值为25648万元(其中建安费24308万元、勘察设计费140万元、预备费1200万元,预备费根据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如没发生,则不列支)。本项目招标控制价R为道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
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3.3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2)拟任本项目的勘察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勘察负责人 1人(应具备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地质或工程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其它2人均须具有工程地质或工程测量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3)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设计负责人 1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建筑专业1人、结构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4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证明方式: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单位性质属于企业的,须提供养老保险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如无法查询或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性质属于事业的,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帐号和密码,但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明细表及发票原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总成员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三个账户中任何一个账户)。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账号:
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
账 号:9558831910000020837
2、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5978999910100031000552
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
户 名: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050171230809188888-4728
5.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时00分,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携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
联合体成员单位(勘察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勘测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注册岩土工程师证;(4)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4)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仅省外企业提供,如有)。
注:以上资料须备两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电子版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5如发现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者,将依法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道县招标投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211759。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深入了解该项目的运作模式及特点。
10.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用于本项目的资金。
10.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2017年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诉讼案件(注:指因投资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道县文化路158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517463243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永州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B栋605
联系人:朱先生( 18607492379 )
电 话:0746-8375819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46-8335180/0731-85161719
网 址:www.hxgl316.com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