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QT018JFR131C11506BD/ZBDL-2018251
2.2项目名称: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
2.3项目概况: 通过进一步收集资料、调查和研究工作,评价龙安项目厂址在地震安全性方面的可接受性,并为抗震设计提供相关的设计基准地震参数。
2.4招标范围: (1)区域地震活动背景和地震地质构造环境评价;(2)近区域主要断裂活动性鉴定,厂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鉴定;(3)厂址区域及近区域地震构造综合评价;(4)提供厂址的SL-2级地面水平峰值加速度、厂址的特定加速度反应谱,并给出地震动参数超越概率曲线;(5)提供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面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其相对应的地震烈度;(6)根据本阶段获得的资料评价海啸和火山活动对厂址的影响,对地震可能引起的厂址潜在的地震灾害进行评价;(7)从地震安全性方面,对厂址的适宜性给出明确结论。以技术任务书中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准。
2.5项目地点: 龙安项目所在地。
2.6服务期: (1)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评审;
(2)2019年5月15日前,提交《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送审版;
(3)2019年6月15日前,提交经专家评审且修编的《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最终成果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如二者标准不一致,按标准高者执行。
2.8最高投标限价:无。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龙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 年7月6日17 :00 — 2018 年7月12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座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 年 8 月 9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负责过类似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五年至少具有一个地震安全性评价类似项目业绩。
(7)其他要求:无。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10-88023404-808
电子邮件: 120719340@qq.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