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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公司向银川市供热热网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06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招标编号: CHDTDZ007/18-QT-11)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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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07/18-QT-11)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宁夏灵武公司向银川市供热热网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法人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7/18-QT-1101

宁夏灵武公司向银川市供热热网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本次招标全过程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范围涵盖工程内部控制和建设管理全过程,主要包括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管理、安全和质量管理、工程实施、工程造价、财税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

10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夏灵武公司向银川市供热热网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与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为造价咨询公司,双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造价咨询公司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具有相应项目投资控制与造价管理经验;会计事务所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有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除上述情况外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单纯的工程造价事务所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联合体成员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在本工程项目参与设计、监理及咨询的单位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三年(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权威机构公布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生。

7.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存在因自身履约等问题造成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内部控制健全,在近三年内(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规则的行为;没有被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国资委予以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并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特别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9.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相应履行合同能力,须满足在近三年内(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类似工程跟踪审计项目不少于三项。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等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7-06 17:35到 2018-07-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7-06 17:35 到 2018-07-13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

第四步:CA数字证书申请。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数字证书管理-申请”,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以便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提交招标质疑、开标签到、回复评标质疑、操作弃标等环节使用,否则无法参加电子招投标。

第五步:标书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请在“维护开票信息”菜单填写开票信息。

第六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下载标书及供应商评价活动请咨询下面电话 (入会咨询请与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法定工作日(09:00-17:30)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其他同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07-26 09:30。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项目,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采用传统开标方式的项目,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 2018-07-26 09:30 。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七、 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 叶健

电 话: 010-83566923

电子邮件: jian-ye@chd.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标书发售、收退保证金事宜)





联 系 人:田原

电 话:010-83565841

电子邮件:tianyuan@chdt.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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