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彭购2018B000084724号采购计划,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受江西省彭泽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彭泽县人民医院电子胆道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JYZBPZ-2018-02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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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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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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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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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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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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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技
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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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购2018B00008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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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人民医院电子胆道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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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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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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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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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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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所供产品必须是原装进口品牌。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进口医疗器械的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8年07月13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商贸广场(原水泥一厂)12栋2单元202室)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4.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07月16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6. 谈判时间:定于2018年07月16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大会;
7.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购买了谈判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彭泽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
联系人:孔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
电话:138702141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商贸广场(原水泥一厂)10栋2单元302室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160799141
电子信箱:2446200705@qq.com
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