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投标内容及数量: 电动自行剪型登高作业车 2台 等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即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价格为人民币800.00元整,建议采用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10:00整(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以下地点;逾时送达的文件概不接受。
上海四川中路220号五楼,邮编:200002
联系人:王琥晋
电 话:021-63293693x15,63290850
传 真:021-63293697
开标仪式将于截标时间后在上海四川中路220号五楼进行,请贵公司届时派代表出席。
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号),原适用17%、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招标文件购买账号: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9745 0078 8011 0000 00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滩支行
投标人资格能力: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可能被废标的风险。
1.1.1.1(*)投标人的技术资格能力
1.1.1.1.1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以开标当日银行中间价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1.1.2 投标人应具有上海本地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同时应具有在上海常设的能够支持本项目的业务机构或技术服务代理机构。
1.1.1.1.3 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制造商(登高设备)或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1.1.1.2 (*)登高设备制造商的技术资格能力
1.1.1.2.1 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以开标当日的中间价为准);
1.1.1.2.2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1.1.1.2.3 必须具有10年以上同类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历史,并提供证明文件;
1.1.1.3投标人所选择的主要设备制造商应在本地(上海)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并备有足够备品备件以供维修。
1.1.1.4投标人所提供的硬件产品应是制造商生产的标准产品系列,必须提供由产品制造商签发的生产产地说明和产品品质保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