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的委托,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神华国能哈密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改造
2.2招标编号:CSIEZB180403939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内容:在I区与II区之间、电厂OMS系统与Internet之间采用防火墙逻辑隔离。部署防火墙设备,实现网络区域间的逻辑隔离及访问控制的措施。防火墙产品部署在安全区I与安全区II之间(横向),实现两个区域的逻辑隔离、报文过滤、访问控制等功能。针对安全Ⅰ区部署日志审计设备,对站控层设备、网络设备进行安全审计,做到事后可查的能力。
针对安全Ⅲ区出口链路部署一台恶意代码防护设备,实现对于外来网络的恶意代码防护等功能。在安全Ⅰ区与安全Ⅱ区之间部署一台入侵检测设备,对过往的流量进行入侵代码分析,实现实时告警功能。
2.5工期:供货方需制定项目进度计划,保证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将项目要求各备件运到哈密电厂,供货方负责部件运输、卸货。由采购方、供货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同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
2.6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资质及以上或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制造商应具有软件著作权证书和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
(3)提供设备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原厂三年服务承诺函;
(4)投标单位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3个二次安全防护实施业绩,并且有通过电网公司免考核或等保测评通过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封皮、签字页扫描件、用户证明或者调试报告);
(5)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信息安全注册工程师资格(CISP、CISAW考试通过),需提交社保证明和证书复印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近五年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且2010年1月1日至今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9)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18: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董云冠、王珉,电话0991-6809913、6803621)。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011号神华大厦A座十楼1010开标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
5.3 投标文件请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届时请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每家单位限派2名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同时发布。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
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国能哈密电厂
地 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密市花园乡
联 系 人:詹春阳
联系电话:0902-6903875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办事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1011号神华大厦A座十层
联系人:卢朝晖、董云冠、王珉
E-mail:shenhuaxinjiang@126.com
电 话:0991-6809913、680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