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69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柴油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津石高速公路),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天津至石家庄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以下简称津石高速),施工区段为K137+550~K184+332,主线长度共计46.782km,分布在博野县、安国市、定州市境内,工期为36个月。
2、招标范围: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津石高速)所需0#、-10#柴油(包括投标人每日按时用一定数量的油罐车将油料运至招标人施工现场不同工作面,通过油罐车自带加油枪对项目所需车辆进行加油,包含柴油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0#柴油400吨、-10#柴油130吨(注:计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或加油机计量为准(换算公式为1吨=1157升),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计量范围内,需方对供方计量电子磅或加油机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或通过地方技术监督局鉴定解决。供方油罐运输车运输柴油到工地现场时,必须进行地磅称重,加油结束后,再进行地磅复核。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24个月,以实际需求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津石高速)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投标人提供的招标物资必须为中石油或中石化产品。
6.2符合标准:GB 19147-2016 车用国Ⅴ柴油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2016-2017年)柴油销售业绩,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履约信用要求: 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512784371@qq.com,以供招标组织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如果有)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028-84475188
使用单位: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项目部
联系人:车彦奇
电 话:18532238777
电子邮箱:512784371@qq.com
、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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