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仪征化纤二乙基苯(导热油)2018-2019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二乙基苯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仪征化纤。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731-0803-8434-B1 2.项目内容:仪征化纤二乙基苯(导热油)2018-2019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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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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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芳香烃\二乙基苯(Therminol LT) | 15.00 | 吨 | 包1-二乙基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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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1日、使用企业指点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出厂质量标准或质量检验报告)。 3.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4.在化纤装置有使用业绩(提供3年内销售发票),未在中石化化纤装置有使用业绩的投标人须提供两个(含)以上用户出具的用于化纤装置作为导热油用途并且使用良好的证明文件。 5.书面承诺在中标并签署框架协议后,于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保证招标人的生产需求。 6.提供近一年内(据开标日期)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0日8:00时至2018年7月1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大厦金陵方源国际酒店11楼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大厦金陵方源国际酒店11楼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7月31日09:00时前与褚峰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冬翔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如招标人对入围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入围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入围 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2、框架协议有效期2018年8月到2019年12月。3、石化集团内(不含合资企业)供货业绩可只提供业绩汇总表,无需另外提供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评标标准与该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1.投标说明:无。 2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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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褚峰 | ||||||||
电 话: | 025-86486194 | ||||||||
电 子 邮 件: | wzchuf@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冬翔 | ||||||||
电 话: | 051483232151 | ||||||||
电 子 邮 件: | |||||||||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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