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塔城地区裕民县2018年“访惠聚”村级惠民生道路建设工程已经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进行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投资。招标人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计划工期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13日,3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塔城地区裕民县境内,共一个合同段:
所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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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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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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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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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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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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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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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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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汗托海村道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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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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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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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土方:1295m3,挖土方:1677m3,细粒式沥青砼:13662m2,级配砾石基层:11206m2,清除表土4661m2,超宽碾压:23.72m3,标线:99m2,平交:7处,涵洞3道:新建1-0.3钢管涵3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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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拉克加勒村道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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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道路里程以实际测量为准,以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两个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8年7月12日至 2018年7月16日,每日上午10时~14时,下午15时~19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总工身份证、高级职称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以上内容均为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所有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塔城市宁城宾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三楼会议室(裕民县司法局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www.xj.cei.gov.cn)、《塔城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地区裕民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18609017012
联 系 人:明亮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77号煤炭设计院101室
联系电话:13109910728
联 系 人:张晶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