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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7-12     浏览:0    
核心提示: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

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项目已经由醴发改【2017】40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醴陵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瓷路二期(石子岭—车顿桥)改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国瓷街道办事处

2.3建设规模:拟建道路长1.24千米,宽32米,用地面积74.73亩,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包括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9489万元,其中建安费约9079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计划工期:3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①本次招标的设计部分为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关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可由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3)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7.1项要求。

3.4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本招标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不超过2家,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712日至2018年828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下同)“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28900分,地点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六楼开标区电子指示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 设计补偿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23222628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617416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1-2367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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