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衡阳县西渡中学教学楼工程经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蒸发改[2018]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教育专项建设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县西渡镇西渡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县西渡中学教学楼工程
2.1招标编号:HNYBHY-2018-24
2.2招标内容:西渡中学教学楼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新建教学楼一栋五层5233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7288658.87元
2.4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
2.5工期要求:120日(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西渡中学教学楼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新建教学楼一栋五层5233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9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应按照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并须按我省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人员。
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1月-2018年6月),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检察部门公告之日起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民生银行衡阳分行
帐 号: 9902000246222020
4.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县西渡中学教学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600元/套,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当日收取);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西渡镇西渡中学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9754756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59号(老城市客运管理处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7547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