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办公区域功能性调整修缮项目(第二次招标)0724-1800D98N2350 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的委托,拟对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办公区域功能性调整修缮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办公区域功能性调整修缮项目(第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0724-1800D98N2350
招标内容:湛江卷烟厂办公区域功能性调整修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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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且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进场,累计工期不超过30日(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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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 |
数量 |
不含税最高招标限价(人民币:元) |
含税最高招标限价(人民币:元)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办公区域功能性调整修缮 |
1项 |
¥353,275.39 |
¥388,602.9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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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说明
4.1 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且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进场,累计工期不超过30日(日历天)。
4.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3 本项目含税最高招标限价为含税¥388,602.93元、不含税¥353,275.39元、税率为10%,且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
4.4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答疑纪要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总价不变)。
4.5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招标工程的全部标的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工程投标报价。
4.6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内容与勘察现场情况进行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招标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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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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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的物的内容;
5.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所提供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须提供在工商部门网站查询获得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打印页);
5.3. 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三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
5.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5.5.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三 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所在地、投标地任意一地的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三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
5.6.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5.7. 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网站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5.8.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9.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10.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注册于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5.11.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5.12. 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出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提供已加盖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公章的授权文件原件。
5.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5.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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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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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6.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
6.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本章第5点(第5.5条除外,此资格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投标人条款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交原件外,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5.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电汇招标文件费用,在电汇底单中说明“N2350+招标文件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行到湛江分公司,提交电汇凭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证明文件,无误后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湛江分公司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湛江霞山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8895005300649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联系人:黄河欢、杨春艳、林俊宏、余晶晶
电话:(0759)2179090
传真:(0759)2179066
注: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6.3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电子扫描件和邮费后寄出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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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8 月 2 日 9 时 0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7.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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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8.1.
开标时间:2018 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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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mgitc.com)上发布。
10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卷烟厂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乐路7号
邮 编:524033
联 系 人:梁妍
电 话:(0759)3581108
传 真:(0759)3581108
1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邮 编:510080
联 系 人:余晶晶、薛业生、罗海山
电 话:(0759)2179090、(020)37860545
传 真:(0759)2179066、(020)87768283
2018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