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鼎一致远热转印标志及绿色智能交通标志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鼎一致远热转印标志及绿色智能交通标志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监理已由益赫发改招核[2018]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业主为益阳市龙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湖南鼎一致远热转印标志及绿色智能交通标志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鼎一致远热转印标志及绿色智能交通标志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益阳市赫山区
2.3、建设规模:一期:新建一栋两层实验室、一栋三层1#车间,总建筑面积约为8400平方米;二期:新建三栋三层2#、3#、5#车间、一栋四层4#车间、一栋六层后勤楼,总建筑面积约为54000平方米。总投资约15000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其中施工阶段工期730 日历天。
2.7、监理服务范围:湖南鼎一致远热转印标志及绿色智能交通标志系统研发生产项目监理(含土建、装修、设备安装等)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城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二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严禁挂靠。
3.4、关键岗位监理人员按湘建建[2015]57文件规定,本项目应配备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专监和监理员须无在监项目。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工程的承诺。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3.6、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2日14:00时(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元(¥15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8月2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7月13 日起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发布。
8、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7-426182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 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投诉与处理)
10.1、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0.6、依据湘建督【2017】238号,实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信息公告,被变换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裁明且其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不得纳入评审计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龙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马龙坝村衡龙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周亮
电 话:181662838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金源大厦C座2805
联 系 人:汤立斌
电 话:0737-2789888 15973773453
邮 箱:2493419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