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入围业绩金额, 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经历”按招标控制价金额进行调整,现修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ü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的市政提质改造施工业绩 。 ”
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近 3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ü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市政提质改造施工业绩 ”
2、原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1”中“类似项目经历”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提质改造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
现修改为:“《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1”中“类似项目经历”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80万元的市政提质改造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时间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上午9:00时整,开标地点不变。
长沙市开福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