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供电局各办公楼空调系统日常维修(2018年)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山供电局各办公楼空调系统日常维修(2018年)(采购编号:0006200000041897)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采购服务机构为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2 建设规模: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2.5 采购范围:中山供电局调度大楼的空调系统主要配件进行修理或更换工程修缮,中山供电局下属各单位办公楼空调的维修。
2.6 标的物清单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中山供电局各办公楼空调系统日常维修(2018年)
1
中山供电局各办公楼空调系统日常维修(2018年)
49.00
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100
采购控制价的100%以下(不含100%)且供应商报价不低于其成本(报价在采购控制价85%以下的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
1、施工采购范围:中山供电局调度大楼的空调系统主要配件进行修理或更换工程修缮,中山供电局下属各单位办公楼空调的维修。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报价方式:报价按百分比报费率,结果应保留两位小数,如:92.58%;报价百分率是指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结合自身实力适当下浮后的费率,报价百分率与折扣率之和为100%,报价百分率低于70%的应附成本分析报告。
5、合同签订及工程结算:按中标的“报价百分率”签订包干合同;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零星维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由施工方按规定编制竣工结算送交建设方,由建设方委托中介机构审查,以审核后的工程造价乘以“包干报价百分率”的数额作为该项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经理的要求:取得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81号)的意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且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复印封面页与印有聘用企业栏的页面等,并提供在该企业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未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询价者,2018年07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18年07月17日17时3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2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部分“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1询价文件费采用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2询价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询价文件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3注意事项:
a)供应商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询价文件费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b)询价文件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递交的,询价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采购文件指定账户(询价文件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供应商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采购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询价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投标人可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2)投标保证金需在购采购文件购买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
5. 询价文件的递交
1.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采购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商务、技术、报价响应文件需同时于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版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电子版(U盘)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文件)。
供应商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供应商的采购报价函、询价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采购响应文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技术采购响应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采购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8年07月13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4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7月24日08时30分00秒至2018年07月24日09时00分00秒。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西区顺通路3号物流服务中心02区202室
1.2.采购响应文件(纸质版)递交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要求。
1.3.采购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7. 业务咨询方式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4329,020-8512533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
采购服务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黎工13425426547
采购服务机构询价文件费收取联系人:李杨 电话020-85120177(关于询价文件费的疑问请直接咨询李杨)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020-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