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子科滩镇黄清村七社人畜饮水安全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NSZB-2018-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子科滩镇黄清村七社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海南州发改委以南发改投资[2018]204号、南发改投资[2018]76号批准建设并下达资金,资金来源于中央投资,项目法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人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兴海县
2.2建设内容:
集水廊道1座;100t蓄水池2座;集中供水井7座;各类阀门井23座;减压井1座。总管长23.63km,其中,引水主管1条,管长10.296km;输水干管1条,管长12.767km;支管7条,管总长0.57km;管材采用PE100。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12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12月30日。
集水廊道1座;100t蓄水池2座;集中供水井7座;各类阀门井23座;减压井1座。总管长23.63km,其中,引水主管1条,管长10.296km;输水干管1条,管长12.767km;支管7条,管总长0.57km;管材采用PE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综合楼三楼(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持单位介绍信并提供本人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在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手册原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时投标人请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近5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复印件(装订成册)。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在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政和大街海南州公共交易中心四楼,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参照招标文件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地 址:兴海县子科滩镇
联系人:拉毛
电 话:0974-8583445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海南州公-安局斜对面
邮政编码:813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974-8531108
传 真:0974-8531108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帐 号:400081063412011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