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PVC厂含汞废水深度处理装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PVC厂含汞废水深度处理装置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投料运行、满负荷达标排放等EPC总承包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PVC厂废水厂房;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装置项目建设,并转入试用行;
2.3招标内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PVC厂含汞废水深度处理装置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投料运行、满负荷达标排放等EPC总承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注:投标方与设计可进行联合投标,投标方以含汞废水处理厂家为主体,设计为联合体,必须要有联合体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报名的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网上报名将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扫描后,发送至:qhcxzb@sina.com邮箱,招标文件同步发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8年8月7日 ;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厅;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麻长鑫
业务联系人:李美娜、牛春林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018968
购买招标文件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400069945805017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