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新乐市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交货地点:新乐市中医医院
交 期 货: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类别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0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乐市礼堂街)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料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另准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书应于 2018年8月7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投标书应附有投标保证金凭证。
5.2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
开户名;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新乐支行
账户:101488474300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李志远
电 话: 0311-8308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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