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修改:
1、P133页“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竣工1天,违约金10000万元”修改为“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竣工1天,违约金10000元”。
2、P139页“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的(2)5%的工程款”修改为“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的(2)3%的工程款”。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