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贫困村第三批新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贫困村第三批新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扶贫办江扶发【2018】7号文下达实施计划,江华县发改委江发改许准字【2018】16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江华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贫困村第三批新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2.2建设地点:江华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贫困村道路约74.75公里,5%水泥稳定碎石15cm,C30水泥混凝土路面厚20cm,总投资额约4500万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6个标段,每个潜在投标人只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不分标段,开标时在现场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采取摇球方式随机确定每一标段的投标人,各投标人需同时对6个标段进行报价,经摇球确定的标段报价为有效报价;
各标段划分如下:(建设金额为财评金额,不作为招标上限价)
江华瑶族自治县贫困村第三批新建道路基础设施项目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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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长度(KM) |
项目估算价 |
拟定标段 |
金额 |
备注 |
1 |
沱江镇 |
0.208 |
116035 |
1 |
660.71 |
12.255 |
2 |
大路铺镇 |
1.181 |
480433 |
|||
3 |
白芒营镇 |
1.670 |
841623 |
|||
4 |
大石桥乡 |
5.236 |
3225695 |
|||
5 |
界牌乡 |
3.960 |
1943328 |
|||
6 |
小圩壮族乡 |
7.107 |
3663620 |
2 |
821.62 |
13.537 |
7 |
大圩镇 |
6.430 |
4552550 |
|||
8 |
水口镇 |
10.281 |
6984840 |
3 |
698.48 |
10.281 |
9 |
码市镇 |
13.383 |
6701638 |
4 |
825.17 |
16.523 |
10 |
大锡乡 |
3.140 |
1550103 |
|||
11 |
蔚竹口乡 |
13.000 |
6908675 |
5 |
690.87 |
13 |
12 |
湘江乡 |
6.220 |
4831766 |
6 |
635.36 |
9.154 |
13 |
桥市乡 |
0.470 |
248134 |
|||
14 |
涔天河镇 |
2.464 |
1273739 |
|||
15 |
江华县 |
74.750 |
43322179 |
|
4332.21 |
74.75 |
2.5计划工期:100天(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B 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4 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C 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 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和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度D 级、连续两年(2016 年和2017 年)评为C 级、连续三年(2015~2017 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
3.8投标人一般只能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机会,对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7年AA级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机会;对最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的投标人,可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机会,增加后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个,在人员配备相同时,只允许中一个标,人员配备不相同时,允许中二个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4.2 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在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投标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永州梅湾路支行;银行账号:4305 0171 2308 0918 8888- 4791 ;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银行有限公司永州分行;银行账号:85978999910100031000615;
开户名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永州分行;
银行账号:9558831910000021462
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冯乘路县委党校宿舍楼5单元5102房),持下述资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①公告期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⑥网上查询的信誉信息截图;⑦项目经理相关证件(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 类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相关证件(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 类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公路C 类);⑧上述人员(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社保证明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按其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报名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同时递交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供招标人留存备查,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资料不全时,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与报名时提供的证件资料相一致的原件备查,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5.2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资料费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市政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看三楼大厅电子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评标办法
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规定的“合理低价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235057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137074680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九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驻永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冯乘路县委党校宿舍楼5单元102房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1387468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