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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

   日期:2018-07-17     浏览:1    
核心提示: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GT-XNY-JA201807D)项目所在

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JA201807D)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新泰发电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07 月18 日 09 时00 分到2018 年07 月26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08 月07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08 月07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技改工程EPC 总承包 已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三峡新能源新泰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新泰市羊流镇境内,项目区域主要为

山地、丘陵,表面多呈现全风化或强风化岩。省道S104 沿境而过,距离羊流镇不足10KM,距离新泰市约40KM,交通便利。现有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新泰羊流三峡光伏电站备案装机容量为30MWp,由31 个光伏发电单元和110kV 升压站组

成,光伏发电单元经组串式交流逆变器、交流汇流箱和组合式箱变升压至35kV 后,通过35kV

集电线路汇流至光伏电站110kV 升压站,通过新建110kV 主变及GIS 配电装置,再由1 回

110kV 三峡线接入到果都220kV 变电站110kV 母线,以110kV 电压等级接入山东电网。发电单元以组合式箱变为一单元,即29 台1MW 组合式箱变,2 台0.5MW 组合式箱变,合计31个发电单元。其中,光伏发电单元接线方式如下:每22 片为一串,每5 串对应一台逆变器,每6 台逆变器汇入1 台6 路汇流箱,每6 台汇流箱汇入一台1MW 组合式箱变,每3 台汇流箱汇入一台0.5MW 组合式箱变。根据场区建设条件,本项目拟在可用地范围内利用零星散落分部的空地采用固定式系统进行技改建设,采用多晶硅和单晶硅组件,单块功率255Wp 和310Wp;采用组串式和集中式逆变器,技改容量11.6313MWp。

本期工程11.6313MWp 光伏电量采用4 个630KW 方阵和9 个1MW 方阵通过原35kV 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部分组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就近接入至原方阵。

2.2 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技改11.6313MW)光伏区的全部勘察设计,

全部设备(光伏组件除外)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

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

(1)拆除:140 组(3080 块)组件及600 组支架以及上述组件所涉及的所有其他设备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设备、电缆及附属设施)或跨红线或在红线外须拆除,并将所拆除

的设备材料用于可用地范围内进行安装。

(2)勘察设计:光伏区的勘察、勘测定界、初步设计及报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

竣工图设计。设计试桩(平铺区域)、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

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3)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 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包括:支架,逆变器,直流

柜, 35kV 箱变,通讯柜,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电缆、

二次、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技改组件的防雷接地等设备和材料。

(4)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施工,光伏

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按照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场区围

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5)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35kV 箱变,通讯柜,

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

车、仓储保管等。

(6)35kV 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安装、电缆沟道的施工、

电缆敷设、电缆试验、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也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7)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本期所有设备(包括招标人采购的光伏组件设备)到货卸

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8)项目并网前后升压站及指定11.6313MW 方阵区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SVG 并网性能检测等,并对升压站和11.6313MW 方阵设备、系统进行并网联调。

(9)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 负责前往电力

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

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10)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

境保护许可手续等;负责项目环保、电磁辐射办理及验收;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

及恢复等费用,负责项目工程防雷、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

(11)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本体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

(12)按照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及指定11.6313MW 方阵区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

设备标识标牌。

(13)可利用地范围外(含跨红线)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设备、电

缆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并转移至可利用地范围内进行安装。

(14)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

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

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

括在总价中。

(15)技术改造期间不应影响其余部分电站的正常运行,在汇流时尽量减少停电范围。

2.3 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61 天,计划于2018 年9 月1 日开工,计划于2018 年11 月1 日完工且具备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

4)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范围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

术与管理服务。”),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范

围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

与管理服务”)。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无重大质量事故,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

完工证明。

①近三年具有至少1 个10MW 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 总承包业绩;

②近三年具有至少10 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

3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且近三年具有累计容量至少5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3

个10MW 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

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8 年7 月18 日 9 时整至 2018 年7 月26 日17 时整(北京时

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完成标书款缴纳后需将开立标书款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发上传至长江

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便开立标书款发票。

4.4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

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57081008)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 “支付管理”

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

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请先选择支付银行,然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

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2)线下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时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代理,线下支付成

功后,投标人须再次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汇款底单并保存提交,招

标代理工作人员核对标书款到账情况后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线下支付银行汇款账户信息

如下:

开户名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中环广场支行

帐号:0200209519200005317

4.5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

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

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电子身份认证

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

段不需使用CA 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

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anxia.szzsfw.com/,服务热线电话:010-

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 影响投标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8 年8 月7 日10:0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分现场递交和网上提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一号B 座621 会议室;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长

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tgtiis.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新泰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羊流镇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

三峡集团公司办公大楼3 层312 室

邮 编: 271200 邮 编: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人: 屈先生

电 话: 15800625012 电 话: 010-57081319

传 真: 传 真: 010-57081315

电子邮箱:luo_fei@ctg.com.cn 电子邮箱: qu_en@ctg.com.cn

招标采购监督: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单位纪委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10-5708132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单位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峡新能源新泰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羊流镇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800625012

电子邮件:luo_fei@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 号三峡集团公司312 室

联 系 人: 屈先生

电 话: 010-57081319

电子邮件: qu_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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