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供电局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采购条件
2018年东莞供电局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已具备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现予以公示。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东莞供电局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及采购范围:松山湖供电分局计划采购10kV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2套、±375V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1套。(采购清单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 供应商信息及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3.1供应商:
邀请标包
公司名称
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山东泰开)
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3.2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邀请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项目胜任力说明
邀请标包
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重点研发项目任务书中明确由清华大学负责故障电流控制器研制,而清华大学授权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进行物资生产、供应及售后服务等商务活动。
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山东泰开)
1、根据重点研发计划“交直流混合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关键技术、核心装备和工程示范研究(项目编号:2017YFB0903200)”项目任务书“课题3:适用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交直流互联的关键设备研发。本次采购的±375V故障电流控制器、10kV故障电流控制器成套设备属于项目课题5“交直流混合的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示范验证(课题编号:2017YFB0903205)”示范工程中的研发设备或者定制设备,涉及需采购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为首例研发并运用到示范工程,无法公开招标采购。重点研发项目任务书中明确由清华大学负责故障电流控制器研制,而清华大学授权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进行物资生产、供应及售后服务等商务活动。
2、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细则》(制度编号Q/CSG-GPG 2 17 003-2017)10.7.1.6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4.发布公示的媒介:
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和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2018年7月21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邮件或传真或当面递交)递交至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联系电话:020-85125046、85125281,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5.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路239号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 编:523008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黄工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69-23283717电 话:0757-82576426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二○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异议
1.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B 塔21 层
邮编:510630
联系人:徐小姐、翁小姐
联系电话:020-85125046、85125281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1.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所针对的对象、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1.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1.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1.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