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采油厂坨六污水站改造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胜利采油厂坨六污水站改造工程已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油[2017]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胜利采油厂坨六污水站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胜利采油厂坨六污水站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2.3建设规模:坨六污水站内改造1座5000m3一次除油罐,2座2000m3二次沉降罐,2座2000m3三次沉降罐,2座1000m3缓冲罐;安装1座500m3反冲洗水罐,1座500m3反冲洗回收水罐,新建过滤器8台,改造2台;更新污水外输泵、污泥上清液回收泵等机泵类设备6台,同时配套新建污泥池、加药间及站内污水管网,配套电力、自控、结构、道路、储运、暖通、防腐等工程。
2.4建设投资:2229万元。
2.5计划工期:64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5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6月15日。
2.6标段划分:/。
2.7招标金额:1320.02万元(不含税)。
2.8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施工、投产运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4)质量负责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装工程质检员岗位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核发的安装工程石化工程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持有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每天8时0分至 17 时 30 分);
(2)购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三楼报名室。
(3)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完成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注册、申报工作并获得审批通过,同时必须完成其所投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的缴纳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汇到指定银行(开户名: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账号:11001071700053010970,联行号:105100024020 )。汇款信息应注明STC-SL-2018-393101。标书款发票开票信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人财务出具的发票开票信息(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4不要求提交图纸押金,中标人确定后3天内投标人将图纸退还胜利采油厂。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8 年 8 月 6 日 8 时 0 分至 9 时 0 分。
6.2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6 日 9 时 0 分。
6.3递交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6 日 9 时 0 分。
7.2开标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13号;
邮编:257000;
联系人:李女士 ;
电话: 0546-8551015 ;
电子邮箱:lilei.slyt@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270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西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以北100米);
邮编: 257000 ;
联系人:徐文 ;
电话: 0546-8689276 ;
电子邮箱: xuwen.slyt@sinopec.com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胜利油田基建处网站(http://jjc.slof.com)上发布。
2.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招标投标办公室(010-59960116)、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0546-8553240)、胜利石油管理局纪委监察处第三纪检监察室(0546-8552372)。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采油厂 2018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