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玻利维亚拉巴斯供水
项目随车吊及备件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18097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玻利维亚拉巴斯供水工程项目整体策划部署,供水工程项目由七大部分组成,分别为新建戈迪亚戈塔(KHOTIA KHOTA)混凝土重力坝、修缮和扩建塔伊比察卡(TAYPICHACA)土坝、新建米尤尼巴赫(PTAP MILLUNI BAJO)水处理厂、从两个大坝引流至水处理厂的球磨铸铁管ADUCCIÓN段、新建水处理厂将饮用水引流至埃尔阿尔托市的PACAJES水厂的球墨铸铁管互联段(INTERCONEXIÓN)、从KHOTIA KHOTA大坝下游引流至巴塔亚斯区域的JACHA JAHUIRA灌溉系统,该灌溉系统由KHARA KHORA–TUPAC KATARI和KHARA KHOTA-SURIQUIÑA两个小灌溉系统以及P1、P2、P3渠道修复段和技术灌溉部分构成;从TAYPICHACA大坝下游引流的KULLU KACHI灌溉系统,该灌溉系统由TAYPICHACA -SURIQUIÑA和TAYPICHACA-PALCOCO两个小灌溉系统构成。
二、采购范围
招标范围为汽车吊天津港或上海港交货价:所供货物的设备费、增值税、包装、国内运输、商检、国内运输保险和现场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2018年8月10日前全部交货,如能提前交货请在投标文件注明。
交货地点:天津港或上海港。
产品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标、规范、标准、强制性标准及国际相关的要求。
五、报名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随车吊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4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随车吊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投标者,须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参加询价, 须在电建集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21日12时,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12时。
七、联系方式
单 位: 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诺德中心2号楼23层
邮 编:100070
联系人: 陈辉龙赵鑫
电 话:010-57327505-681 18830793628 010-57327505-685 13780248497
八、数量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随车吊 | 台 | 3 | 2018年8月10日 | 天津港或上海港 | 8t |
合计: | ||||||
付款方式 | 第一次预付款30%(合同生效),第二次付款30%(合同设备运抵港口交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并且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开票通知开具增值税退税专用发票),第三次付款35%(合同设备运抵玻利维亚水电站项目交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剩余5%作为质保金。 | |||||
其他 | 报价截止时间2018-07-2312: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