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生产辅助设施工程能源中心冷热源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交货时间:所有货物于2018年9月15日开始分批运到最终用户指定地点,并于2018年 12月31日之前完成系统设备的安装工作。
交货地点: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现场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至招标机构免费现场详阅):
冷热源监控系统一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l 投标人必须是冷热源监控系统的集成商及安装单位,安装工作不得分包。
l 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l 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晚于2009年12月31日(以营业执照为准)。
l 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以开标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为准)。
l 投标人须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水蓄冷或冰蓄冷冷源设备监控系统项目业绩,且该类型的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使用证明。
l 在上海设有常设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并备有足够备品备件以供维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3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个工作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建议采用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售后不退(已购买前次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免费领取本次招标文件)。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8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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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启航路300号 |
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20号5楼 |
邮编: 201207 |
邮编:200002 |
联系人:吴极 |
联系人:刘衍彬 |
电话:021-68342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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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8853039 |
传真:4008266163x31798 |
电子邮件:wuji123@126.com |
电子邮件:liuyanbin@spiaie.com |
特别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32号),原适用17%、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