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广场商圈环境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五一广场商圈环境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8]9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五一广场商圈环境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以五一大道(湘江大道-蔡锷路)和黄兴中路(黄兴铜像-中山亭)两厢沿街环境为设计界面,包括五一广场以北和以东的长治路、南阳街所围合的沿街环境,全场约2.6公里。
3、项目地点:五一广场
4、投资额:约8000万元(具体以可研究性报告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招标范围:
勘察部分:建筑立面测量、管网测量(工程盲探)、建筑安全检测、1:500地形图测量。
(1)考虑项目建设实际,结合现场情况,近期和远期衔接,考虑其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2)因地制宜进行设计,重点景观区重点打造。
(3)对空坪绿地、公共广场、街角花园、休憩节点、绿化等景观进行整体提质,发挥植物景观与生态作用,形成简洁大气的道路绿化景观。
(4)对建筑立面、户外广告招牌进行整体提质改造,净化建筑环境。
(5)考虑道路夜景灯光亮化,在道路交叉路口、重要景观节点等区域通过灯光的色彩搭配与虚实对比营造气氛。
(6)综合考虑现有道路交通情况,梳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改善现有的道路通行秩序。
(7)对休憩、标识、停车等配套设施进行完善。
设计部分:景观绿化改造、两厢建筑改造、亮化改造、综合服务设施改造、交通梳理等。设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设计成果包括: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本、图纸及相应电子文件。(成果要求:设计总说明、工程投资估算、总平面图、分区设计图、断面图、反映设计意图的系列图纸、相关分析图、相关意向图、需要补充的其他图纸。)
7、勘察设计周期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和初步设计的编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
3、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须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环境综合提质项目设计业绩(入围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计合同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有效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拟任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其中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7.4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年7月1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 年7月22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 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 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 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答疑及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 年7月22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8月17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未按上述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退还其投标文件。
5、开标验证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承诺书》原件交由招标人验证。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于以下网站: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3、《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十一、行政监管部门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