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8年-2019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2019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18]2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8:2,招标人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迁安市城区
2.3建设规模: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层数 建筑总面积(㎡) 项目地址
1 燕阳小区7# 5 3097.06 燕山大路北段东侧
2 燕阳小区8# 4 3998.76
3 燕阳小区13# 5 6531
4 燕阳小区14# 5 6733.68
5 常青小区13# 5 4761.82 常青小区金桥街路北
6 常青小区14# 5 4761.82
7 常青小区17# 5 4476.12
8 常青小区19# 5 2841.28
9 常青小区20# 5 2913.71
10 华丰小区4# 5 4953.66 丰乐大路电力局家属院
11 华丰小区5# 5 6202.98
12 华丰小区6# 5 3716.28
13 华丰小区11# 5 1919.06 华丰加油站南侧
14 燕惠小区9# 6 3665.74 南菜市场东门南侧
15 燕惠小区10# 6 5937.37
16 燕惠小区12#(7个单元) 3/4 5311.32
17 燕春小区1# 6 2166.38 燕春住宅小区院内
18 燕春小区2# 6 2167.38
19 燕春小区3# 6 2168.64
20 燕春小区4# 6 2168.64
21 燕春小区5# 6 2168.64
22 燕春小区7# 6 2168.64
23 燕春小区8# 6 2168.64
24 燕春小区9# 6 2168.64
25 燕春小区10# 6 2168.64
26 燕春小区11# 6 2168.64
27 燕春小区22# 5 3606.07 电力大厦西侧路北
28 燕春小区23# 5 3807.6
29 燕春小区28# 5 3529.34 燕山大路南岗(静园)北行路东
30 东关小区9#(国税) 5 2076.45 卫生防疫站西侧路北胡同
31 东关小区10#(国税) 4 2473.44
32 兴安小区1# 5 5157.54 花园街东段艺术团、
中行对面
33 兴安小区2# 6 4336.4
34 兴安小区3# 6 7208.16
35 兴安小区4# 5 5551.01
36 兴安小区5# 5 3004.15
37 兴安小区9# 4 1578.48 兴安大街东段
一路超商后院
38 兴安小区11# 5 3120.84
39 兴安小区13# 5 3120.84
40 兴安小区14# 5 2091.48
41 明兴小区2#(东关) 5 1683.78 丰乐大路奥特商厦对过
42 明兴小区3#(东关) 5 1749.3
43 明兴小区13#(民爆) 5 2194.55 民爆公司院内
44 明兴小区14#(宏达) 6 3633.54 民爆公司西侧后院
45 花园小区28#(瓦屋顶) 6 4160.91 花园街小花园南侧
46 合计 157588.42
2.4概算投资:4755.98万元;监理费约55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业主自筹。
2.6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周期:自开工至竣工及保修阶段。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原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迁安市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联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迁安市花园街689号 地 址:丰南区光明大街金盛花苑底商231、233、235、237号
联系人: 杨春宝马丽云 联系人:郑玉萍
电 话: 0315-7639719 电 话: 0315-8192602
传 真: 传 真: 0315-8192603
电子邮件:qazjjycb@163.com 电子邮件:tslfgczb@163.com
2018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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