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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8405701)的公开招标

   日期:2018-07-19     浏览: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保安服务项目品目服务/商务服务/安全服务采购单位华东师范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安全服务

采购单位华东师范大
行政区域普陀区公告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8: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19日 09:00至2018年07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4会议室
预算金额¥6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军
项目联系电话021-62791919-178
采购单位华东师范大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62232265、54345242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海军,021-62791919×178,wanghaijun@shabidding.com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安保服务招标文件发售稿(上传).pdf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华东师范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8405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军

项目联系电话:021-62791919-1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东师范大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联系方式:021-62232265、543452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海军,021-62791919×178,wanghaijun@shabidding.com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内容: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

服务期限:3年(本项目保安服务期限为3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中标供应商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不再有效。)

预算金额:首年度预算685万元。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6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 经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及由当地社保中心在内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近三年(从2015年6月1日至今)未被财政部指定的“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4)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且不存在投标被否决项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5) 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投标人须在服务所在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09:00至2018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4-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

2、对于未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增值税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首次在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需提供,对取消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试点地区的供应商可提供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得到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截屏”)。

4、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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