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民生综合档案保管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州发改投资[2015]225号文件核准实施,招标人为伊犁州档案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援疆资金。依据伊犁州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州民生综合档案保管利用中心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2.2 供货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河北路以北,武汉路以西;
2.3 招标范围:1部客梯、1部货梯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2.4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2.5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在招标人下达书面供货通知后45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3.2 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在伊宁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销售商)参加投标,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代理一个品牌;
3.5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地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
5、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在伊宁市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协议书;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电梯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营业执照、代理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以上资料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恕不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伊犁晚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犁州档案局
联 系 人:柏霖
电 话:131399961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77号亚欧国际(新天地购物中心)九层
联 系 人:刘斌 廖清钦
电 话:13779578085 18196949061
传 真:0999-803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