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大堂引领员外包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青中银网签(2018)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及规模:34家机构开展大堂引领业务外包工作。其中涉及西宁地区23家机构、海东地区5家机构、格尔木地区3家机构、德令哈地区1家机构、海南州1家机构(须懂藏语)、大通县1家机构;
2.2实施地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各分支行;
2.3服务期:一年(自签订合同起);
2.4招标内容:大堂引领员业务外包服务(据实结算);
2.5招标编号:0773-1840GNQHFWGK2005;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管理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近三年有类似金融行业大堂引领服务业绩,以生效的合同原件为准;(类似业绩指金融办公的大堂引领服务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07 月 20 日至2018年 07 月 24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08 月 0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0971-6237313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虎台宾馆对面)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7377
传 真:0971-6517377
2018年07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