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生产广播系统、方家山厂房增设摄像头、二厂生产通讯系统音频配线架、二厂DTL核岛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改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BDL-2018215
2.2项目名称:一厂生产广播系统、方家山厂房增设摄像头、二厂生产通讯系统音频配线架、二厂DTL核岛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改造
2.3项目概况:秦山核电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镇境内,西南距秦山镇约1.8km,北距海盐县城约7.5km,西北距嘉兴市市区约40km,西南距杭州市市区约80km,东北距上海市区约90km。生产相关建/构筑物维修工作指:单项工作预估工日数量小于等于100工日的维修工作。
2.4招标范围:标段1:32万机组广播系统、方家山厂房增设摄像头变更改造;标段2:生产通讯系统音频配线架、DTL核岛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升级变更改造
2.5服务地点:浙江省海盐县。
2.6工期:
标段1:
一厂生产广播系统改造现场实施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方家山厂房增设摄像头的现场实施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标段2:
二厂1、2号机组生产通讯系统音频配线架改造现场实施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厂1、2号机组DTL核岛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变更项目实施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甲方要求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3.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一厂广播系统、方家山增设摄像头、二厂生产通讯音频配线架、二厂闭路电视监控改造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若汇款底单填写不下,可简写关键字)。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须注明所报名标段1或2)、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三证合一,可仅上传营业执照)(汇款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年7月20日17:00— 2018年7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0号楼22层(暂定)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8月21日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资质条件: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及技术服务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通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至少主持过1次通讯系统重大变更改造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邮 编: 100840
联 系 人: 申女士
电 话: 010- 8802 3404
邮 箱:shenhl@cnpe.cc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