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年7月23日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委托,对2018-2019金陵分公司cems框架所需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801-3809-8863-B1 2.项目内容:2018-2019金陵分公司cems框架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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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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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隔爆+吹扫防爆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反吹系统 | 1.00 | 套 | 包1-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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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0-100mg/m3 ±2% 隔爆+吹扫防爆 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正压防爆柜+反吹系统 | 4.00 | 套 | 包1-CEMS烟气在线分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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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0月1日、金陵分公司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查验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产品投标商或制造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办事处及技术服务中心,有能力完成所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必须说明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4.投标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5.提供产品的核心部件为进口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原产地证明予以佐证。 6.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 7.产品制造商及投标商必须取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8.CEMS系统内生产的仪器仪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外生产的仪器仪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提供相关证书。 9.投标人所提供的CEMS系统的多组份气体分析仪必须是原装进口的在线过程分析仪表,必须提供仪表样本。 10.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近3年在国内类似超洁净排放装置上有3套以上的成功应用业绩。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应明确产品使用地的用户名称、装置名称、装置规模、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及投用日期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者,其业绩在评标时将不被确认。如提供虚假信息和业绩不满足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11.如产品制造商或投标商近三年在中石化范围内出现过停用、通报、降级等情况,按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处理。 12.提供最近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13.1、 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规格书的要求。 设计规格书中“*”项为投标废标项。2、投标文件必须对询价文件的技术条款进行逐条应答和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和图纸。3、投标人提出的偏离,经招标人确认为无法满足要求的。 14.4、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后30个月或调试验收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进行免费更换或维修。如在质保期间,由于标准或地方相关标准发生变化,CEMS系统不能满足使用时,卖方必须对CEMS系统进行免费升级或改造,使其能够满足新标准的要求 。投标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5.5、卖方提供的CEMS系统必须满足最新环保超洁净排放的技术要求,在技术上必须确保CEMS系统能够一次性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的验收。如由于卖方技术原因造成CEMS系统不能一次性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的验收,后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卖方负责。投标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6.6、投标商提供的CEMS系统的仪器仪表的测量方法、性能指标、测量量程(提供的仪器仪表的最小量程必须小于等于规格书要求的最小量程,最大量程必须大于等于规格书要求的最大量程)必须满足设计规格书的要求,投标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正式样本或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7月17日 8:00至2018年7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并在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国际酒店11层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8月09日 09:00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秦 锐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无。 19.投标说明:(1)标书费必须在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供应商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 (3)费用支付系统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2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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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舒春疆 | ||||||||
电 话: | 025-86486184 | ||||||||
电 子 邮 件: | wzshucj@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秦 锐 | ||||||||
电 话: | 13770710531 | ||||||||
电 子 邮 件: | |||||||||
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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