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浩门农场2018年冬季取暖用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浩门农场2018年冬季取暖用煤,己由青海浩门农场以“关于购买2018年取暖用煤的通知”青江企浩农【2018】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浩门农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青海浩门农场场部。
2.2招标范围:选用窖街煤矿出产的煤炭。采购沫煤共9200吨(前锅炉房需用沫煤3000吨,热卡为5000-5500大卡,后锅炉房需用沫煤6200吨,热卡为5000-5500大卡)(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工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签订合同授权的企业,供货方需提供热卡检验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由被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到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7月24日8:30至2018年7月30日18: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经济信息网》、《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浩门农场
联系人:吴伟
招标代理机构: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报名地址:海北州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海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李彩霞
电 话(传 真):0970-8643100
邮 编:810200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