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724-1800x08N2754
涉及包号:/01/02
公告名称:
2018年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员工装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分类:
项目负责人:
姚梦奇 020-
公布日期:
2018-7-24
项目内容:
2018年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员工装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8年电信新疆公司营业员工装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24-1800x08N2754,招标人为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500.9万元(不含税价),最终采购规模以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实际委托为准。
1.2招标内容:本项目须采购一批新疆电信营业员工装,具体采购数量及服装种类详见下表:
服装种类 单位(件/条) 总量 要求
女式秋装外衣 件 271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女式秋装长袖衬衫 件 5420
女式秋装长裤 条 2710
女式秋装马甲 件 2710
女式夏装短袖衬衫 件 5420
女士夏装长裤 条 2710
女士夏装短裙 条 2710
男式秋装外衣 件 900
男式秋装长袖衬衫 件 1800
男式秋装长裤 条 900
男式秋装马甲 件 900
男式夏装短袖衬衫 件 1800
男士夏装长裤 条 900
注:上述采购总量可能存在±5-10%幅度内的浮动,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3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细标段划分情况及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号 中标范围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 采购估算总金额(万元/不含税价) 备注
1 标段一 乌鲁木齐分公司、奎屯分公司、电信新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伊犁分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博州分公司、克拉玛依分公司、昌吉分公司、塔城分公司 1860 套 257
2 标段二 哈密分公司、吐鲁番分公司、石河子分公司、喀什分公司、和田分公司、克州分公司、阿克苏分公司、巴州分公司 1750 套 243.9
1.4交货地: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期:自项目委托下达之日起110个日历日内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①男士营业员工装最高投标限价:<1350元/套(不含税价,每套包含:秋装外衣1件,秋装马甲1件,秋装长袖衬衫2件,秋装长裤1条,夏装长裤1条,夏装短袖2件);
②女士营业员工装最高投标限价:<1400元/套(不含税价,每套包含:秋装外衣1件,秋装马甲1件,秋装长袖衬衫2件,秋装长裤1条,夏装长裤1条,夏装短袖2件,夏装短裙1条)。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注册资本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①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0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横条章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②同时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①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信誉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现场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2.1-2.2项内容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新疆电信区公司2号楼1楼2110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或https://ct-mss.com/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中亚南路20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北三巷45号馨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室
联系人:姚梦奇
电话:0991-4664267、13579288420或17799239585
传真:0991-2670188
电子邮箱:790178912@qq.com
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西虹东路支行
账号:99190309861080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