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供电局电流、电压互感器修理
澄清函2
0006200000040115CQ002号
致各投标单位:
2018年中山供电局电流、电压互感器修理(招标编号为0006200000040115)采购文件附件《技术及商务要求》内容有误,特澄清如下:
《技术及商务要求》P4 第五点第1条“合同生效并办理开工手续后,6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2017年10月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度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80%(含30%的预付款)的进度款”改为“合同生效并办理开工手续后,6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2018年10月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度向承包人支付不超过80%(含20%的预付款)的进度款”;
第五点第2条“付款前维修施工方向建设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改为“付款前维修施工方向建设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各投标单位按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