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省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委托,就其主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主机房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建筑面积为503m2,建筑层数地上3层;建筑高度13.85m;本主机房负担办公楼、培训楼、招待所、宿舍1栋、宿舍2栋、宿舍3栋、宿舍4栋、食堂空调及生活热水。原办公楼、培训楼、招待所空调及生活热水冷热源由地上锅炉房供应,宿舍冷源由4栋地下室供应。锅炉房设置有2台蒸汽锅炉,一台蒸汽溴化锂机,一台燃气热水锅炉。4栋地下室设置有1台500RT离心制冷机。燃气热水锅炉及离心制冷机使用年限已长,热效率已下降,需要更换。蒸汽溴化锂机已严重老化,需要更换,且用燃气蒸汽锅炉来供溴化锂机制冷,能效也较低。因此锅炉房需要重新改造,更换高能效冷热源制冷、制热的新设备(主要设备材料详见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标段一:燃气一体化直燃机、冷却塔、冷水泵等
标段二:磁悬浮冷水机组、离心机泵组等
标段三:燃气双回程低氮冷凝式真空热水锅炉、热水泵泵组、燃气蒸汽发生器以及给排水设备等
标段四:安装、拆除、装修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标段一、二、三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其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2、投标人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2.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参加本次投标,不能再授权委托其他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4、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所需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1日,每天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16楼1609招标三部办公室)
3、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发传真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1-4个标段进行报名。本项目分标段选择中标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8月15日9:30(北京时间)
2、地址: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王帅、易伟强、熊慧敏
电话:0731-84514664
六、开户银行及帐号:
标书款帐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800080833102020(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0623-1875N3103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