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维修框架协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项目名称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调节阀维修框架协议
2.招标编号
CSIEZB180304631
3.招标内容
负责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厂调节阀(包括阀门本体、执行机构、手轮及其附属的机械部件,但不包括与阀门配套的电磁阀、放大器、气控阀等元器件)的维修工作。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甲醇中心(除气化装置5#~7#系列外)、公用工程中心调节阀(含两位式开关阀)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甲醇中心所辖范围内(除气化装置5#~7#系列外)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的在线或离线维修。
2)负责公用工程中心所辖范围内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的的在线或离线维修。
3) 调节阀维修过程中从安装现场至维修地点的往返运输。
4) 甲方另行委托的阀门维修任务。
第二标段:甲醇中心气化装置5#~7#系列、烯烃中心、热电中心调节阀(含两位式开关阀)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甲醇中心气化装置5#~7#系列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的在线或离线维修。
2)负责烯烃中心所辖范围内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的的在线或离线维修。
3) 负责热电中心所辖范围内现有和新增仪表调节阀(含电动调节阀)的的在线或离线维修。
4)调节阀维修过程中从安装现场至维修地点的往返运输。
5)甲方另行委托的阀门维修任务。
4.工程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5.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共计叁年。
6.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阀门制造厂家或从事阀门维修相关业务的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净资产应至少在1000万元(含本数)以上,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2016年度、2017年度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证书内容中品种范围为“阀门类”级别为“ A1”,且明确为“调节阀”, 并取得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E4-Ⅰ控制阀检维修”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 (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且在距招标方厂区60公里范围内(公路最短路线)设有调节阀维修固定场所,配备一定维修装备。开标前,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的维修基地、维修装备进行考察。要求维修基地占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厂房内必须设置起重能力不小于5吨的行车,管理规范、各区域设置合理。维修装备见下表:
主要维修装备需求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最少数量 |
性能要求 |
用途 |
备注 |
1 |
车床 |
台 |
1 |
|
阀门法兰密封面、阀杆等机加工 |
|
2 |
钻床 |
台 |
1 |
|
阀门螺孔等加工 |
|
3 |
铣床 |
台 |
1 |
|
配合阀门检修 |
|
4 |
阀门液压试验台 |
台 |
1 |
要求最高试验压力不低于900LB及以上,适用阀门口径达到18″及以上。 |
阀门强度和密封性检测 |
|
5 |
起重设备 |
台 |
1 |
最少起重重量5吨 |
配合阀门维修 |
|
6 |
研磨设备 |
套 |
2 |
研磨能力满足DN400以上阀门需要 |
阀座、球体研磨 |
|
7 |
电焊机 |
台 |
1 |
|
配合阀门维修 |
|
8 |
交通车辆 |
辆 |
2 |
|
保证及时到现场,运输离线阀门 |
|
5) 投标人应至少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6)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应没有如下不良记录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失信行为(失信行为查询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www/court.gov.cn→执信信息公开栏进行查询);②受到注册地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③被列入甲方黑名单;④因为阀门维修质量、服务问题等被解除合同。
7)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2个(含本数)以上石油、石化或煤化工生产企业年度结算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以上阀门维修服务业绩(以合同+甲方证明文件为准。一年期以上框架协议的以年度计算业绩数量)。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1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网上购标)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本公告第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11. 现场踏勘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本招标公告现场踏勘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参加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具体要求如下:
1) 集合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30分(现场踏勘分为踏勘预备会及现场实际踏勘两部分。踏勘预备会召开时间以招标方当天通告的时间为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完毕后,招标人不单独接收现场踏勘申请)。
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二楼212会议室(包头市九原区南绕城路46公里处,打拉亥火车站附近)。
2) 前来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代表需提供现场踏勘登记表(签字盖章原件)及回执表、授权书(签字盖章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资料。
3) 对于现场踏勘时不能提供上述有效资料,或缺席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标。
4) 现场踏勘的有效性以当日踏勘预备会会议签到及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回执表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
邮 编:017000
联 系 人:潘凯之 、张三海
电 话: 0477-8296925、8296579
传 真: 0477-8295536
招标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联系人: 朱正国、 李亦方
联系电话: 0472-5332926,0472-533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