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乌鲁木齐海视新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高新区(新市区)某系统建设PPP项目链路租赁服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某系统建设PPP项目链路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XJNS(GXQPPPLLZL)2018001号
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拟分三个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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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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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点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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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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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某系统建设PPP项目链路租赁服务项目(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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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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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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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某系统建设PPP项目链路租赁服务项目(第二包) |
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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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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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某系统建设PPP项目链路租赁服务项目(第三包) |
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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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租赁期限:三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为在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基础网络运营许可证。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或基础网络运营商属地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和履约能力;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财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3)具备满足本次招标服务内容的技术人才队伍、链路租赁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系统维护、售后服务、经营场所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承诺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领取: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七条(1)-(6)项(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31日(北京时间10:00-13:00,15:30-18:00节假日除外)在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红光山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15日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十一、开标地点:乌鲁木齐海视新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高新广场A座5楼)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海视新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建设广场A座5楼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关梦剑 电话:13999212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