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张家界市公司烟叶中心仓库建设工程
设计招标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有关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一、问:招标文件10.3.2条下的(1)~(7)条内容不相关,请问是否应删除?
答:删除:招标文件P1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3.2条下的(1)~(7)”内容。
二、问:招标文件10.3.4条规定取消扉页和目录;10.3.5条B(1)项中规定副本同设计方案文件正本(扉页除外)。请问副本中是保留目录还是取消目录?
答:技术标副本制作要求按招标文件P13页投标须知10.3.4条规定的要求。
三、问:一期7840平方米的烟叶仓库在满足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可否做成一栋整体的?
答:按投标文件中第三章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
四、本答疑通知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推迟。
特此通知。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