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四氯化硅废液(金属氯化物)处置项目
合同编号:0211-DJG-FY(2018)第36号(总225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 托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四氯化硅废液(金属氯化物)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西宁市城东区杨沟湾村西侧、昆仑东路东端北侧,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厂区内。公司在多晶硅生产中冷氢化装置产生的四氯化硅废液(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309-001-49)的装卸、运输及处置。每月处置量约260吨,具体以实际发生的计量数量为准。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多晶硅生产中冷氢化装置产生的四氯化硅废液的装卸、运输、处置。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装卸、运输、处理处置危废物,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2)装卸、运输、处理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3)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安排运输车辆到达转运地点进行转运。
(4)按青海省环保厅要求办理污泥处置联单。
1.2.3起运地点时间及方式:
起运地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起运方式:由具备危废物运输资质的货车运输。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资质: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四氯化硅);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没有此证,可委托具有此证的企业承担运输工作,并提供拟委托企业的运输许可证及运输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氯化硅废液处置不允许转让或分包,运输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处置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6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8月1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2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8月20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件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9.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传 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 系 人:宋 妍

